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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心让她走上犯罪之路

来源: 作者: 时间:1970-01-01 点击:
事件经过: 张静是信阳市358厂高级中学一名高三女生,文静内秀,学习努力,成绩一起很好。谁也想不到,期末考试的前一天晚上,凌晨两点左右,在女生宿舍409室熟睡中的她被人将硫酸泼在了脸上;与她同床而眠的好友晶晶的左手也被硫酸烧伤。第二天,老师和同学们到医院探望张静,看到的已不是昔日熟悉的清纯美丽的面庞,而是被硫酸肆虐而变形的脸:脸肿得像个大盆,脸上一团烂肉,鼻子、眼睛、嘴都找不到了,左耳已经烧黑……整个景象惨不忍睹。 张静究竟得罪了谁?是谁如此狠心,将硫酸泼向熟睡中的她?校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信阳市狮河区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了“1·21”专案组,进驻358厂高中展开调查。
从张静的老师和同学那里,警方了解到,张静是豫东民权县人,为了在信阳读书,投靠在信阳工作的伯父家里。张静平时学习成绩很好,特别是作文写得棒。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张老实实、勤奋、上进,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在品行上没有半点问题。警方同时了解到,晶晶是信阳潢川县人,学习成绩优秀,性格随和,平时没有坏习惯和不良嗜好。
张静和晶晶两人是在读高一时认识的,到高三时关系密切,成为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两人在学习更是相互帮助。天冷的时候,为了御寒也便于互相学习,原来住在另一个寝室的张静经常来到409室和晶晶同住。
一般而言,故意损毁他人容貌的案件,大都是为了报复。但对晶晶和张静这样的单纯女生来说,到底得罪了什么人?是谁忍心对这样的女孩下毒手呢?办案人员经过几天的侦查,排除了一个个疑点。
案发3天后,一个名叫马娟(曾用名马玉萍)的学生被警方锁定。当时,晶晶的一名女同学向警方这样举报马娟———
“在张静被泼了硫酸后的第二天下午,我们高三年级举行了期末考试,我们班的女生马娟把我叫出学校大门口,来到学校东边的小树林里。马娟问我:‘如果有人把刀子架到你脖子上,让你帮忙办一件事,不办就杀死你全家;如果照办,就伤害一个关系一般的朋友,你说怎么办?’我当时没有回答,马娟说她会答应办。接着又告诉我说‘张静这件事,她从头到尾都知道。’我吓了一跳。忙问马娟是怎么回事。马娟接着说:‘那天晚上,一个蒙面男子用刀子抵着我脖子,逼着我在409室给他找个藏身地方。那个男的一直躲在我的床下,那天晚上就作了案……’”
马娟的故事漏洞百出。办案人员立即讯问马娟,面对公安人员严厉的目光,马娟承认故事是编造的,硫酸是她泼的,作案人就是她自己。
马娟是罗山县彭新乡人,性格偏执。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驱使18岁的马娟采用泼硫酸这样恶毒残忍的手段呢?马娟的回答令办案人员出乎意料:“我嫉妒晶晶学习比我好,想用泼硫酸的方式教训她,没想到晚上黑,看不清楚,错把张静当成了晶晶……”
在信阳358厂高三年级,因为面临着升学压力,成绩在师生们眼中,是最重要不过的了。在马娟所在的班级里,老师平时是按学习成绩排座位的,因为晶晶学习成绩比较好,所以被安排到前几排就座。马娟学习比较差,被安排到教室后面。这对马娟而言,感觉很不平衡。有时她和晶晶说话,感觉晶晶有些傲气,甚至盛气凌人,这让马娟觉得很伤自尊。
马娟看不惯晶晶,还有她那个形影不离的同学———漂亮的张静。在很多男生眼中,晶晶和张静是两道亮丽的风景,走到哪里都有人注意,有人议论。马娟在班中,要成绩没有成绩,要长相没长相,无疑就成为众多男生暗地里嘲笑的对象。
马娟觉得命运对自己真是不公,在班中,性格内向的她很少主动与人说话。当期末考试临近时,她心理压力大。“我学习不好,你们也甭想考好!”马娟暗暗叫劲。她要想办法耽误晶晶的学习时间,经再三考虑,她决定用泼硫酸这个办法。于是,马娟花8元钱在商店购买了一瓶硫酸,稀释后把它放在公共流手间一个水池下面。然后跑到409寝室踩点,令她惊喜的是寝室的锁已经松动,可以随时将门打开。当晚凌晨2时许,马娟径入409室作了案。但轻一推,门开了。
当她走到晶晶床前时,寝室里一位女生忽然说了句梦话,她以为被发现了,心慌意乱中,将硫酸往床上一个人的脸上一泼,转身就逃。 一场飞来横祸给张静带来灾难性后果:左耳脱落,耳孔闭合;双眼睁不开,闭不严,视物模糊;鼻子严重损坏,只能靠一根插管呼吸;嘴张不开,只能吃花生米大小的食物,整个面部、颈部惨不忍睹。
昔日活泼可爱、乐观向上、对未来充满憧憬的美丽姑娘不见了,一个原来鲜活的生命终日躺在病床上。面对严重的伤势和高昂的医疗费用,痛不欲生的张静终日以泪洗面。
接下来,张静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为逃避痛苦,她无数次地寻短见,父母不敢离开她半步。80岁的奶奶看见如花似玉的孙女遭到如此摧残,从此卧床不起。为了给女儿治病,父母带着张静到处奔波,家里的责任田无人耕种。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娟因疾妒他人,采用泼硫酸的手段,致一人重伤且造成严重残疾,一人轻微伤。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死型,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马娟对一审判决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4年11月24日马娟在信阳被执行死刑。一个年仅18岁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马娟因为嫉妒而做出的糊涂事;伤害了他人,也断送了自己。 马娟伏法了,18岁的张静依然生活在痛苦中。她面部和颈部伤经过3次植皮手术后,已渐渐愈合。现在,张静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有一个鼻子,再也不再鼻孔里整天插着塑料管帮助呼吸了。
可是,这对于一个农民家庭而言,那将是如何的艰难。面对记者,张静的父亲张家安说:“前些日子,我们带孩子到北京,在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容外科医院接受了鼻子再造手术,如果有条件的话,下一步要进行面部整形、眼睛开大、耳朵再造等手术。”
谈到手术费,张家安一脸愁容地说:“医生说,仅鼻子再造手术就需要做四五次,大约需要4万至5万元,再加上其他手术。最后达到面部器官恢复功能,而且看上去不那么吓人,大约需要20多万元。为了给女儿作手术,我们已经把家里的东西都卖了,跟亲戚朋友借的十多万元早就花完。现在,张静的弟弟也因为姐姐出事而失学。”
为了节约,现在张静已经从北京搬回到民权老家养伤了。她很懂事,面对高昂的医疗费,她知道父母无能为力,她惟一的愿望是,面容能让常人接受。
今后对张静而言,时间愈合不了她的伤痕,痛苦与创伤注定伴随着她的一生。
马娟泼硫酸案似乎已经过去。然而此案带给我们的却是沉甸甸的思考,信阳358厂高级中学的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这次事件发生后,学校痛定思痛加强了各方面的管理,特别注重对学生心理素质的培养,希望类似的悲剧永远不再重演。 专家剖析:
河南教育学院心理专家杨少伟教授在接受采访时分析说:嫉妒是一种以自我中心的消极、有害心理,它破坏人际关系,伤害人之间的友好感情,甚至会由于攻击性情绪的发泄造成悲剧,生活中,我们要冷静地分析嫉妒的不良作用,正确评价自己,找出差距,把嫉妒进行合理地自我转换,心胸和视野的不断开阔,发奋图强才能逐步克服嫉妒心理。杨教授说,当前学校如何培养年轻人的心理素质显得至关重要,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只有保持良好、健康的心态,才能更好地面对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