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全省普通高考报名时间为2003年2月24日至28日。凡参加2003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含应届生、往届生和社会人员),除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条件外,还必须参加2003年1月10日举行的全省综合考试,考试成绩记入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二、统一考试和录取时间
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于2003年6月7、8、9、10日四天举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5日开始。
三、填报志愿办法
2003年我省实行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公布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和公布全省各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填报志愿的办法。
考生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填报志愿于6月30至7月3日进行,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及体育、艺术类本科和体育、艺术类民办本科院校志愿;凡未被上述批次院校录取并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于8月初第二次填报志愿,填报普通类民办本科、专科院校及体育、艺术类专科院校志愿。
报考体育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兼报普通类专业。
四、高校的学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考生选考科目的确定
高校可根据学科专业要求,对填报本校该学科专业的考生提出1门科目的选考要求。提出选考要求的某个学科专业所对应的考试科目,可以是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中的1门,也可以是几门(高校对考生的科目要求如为一门,则该门课程为考生报考该校或该学科专业的必考科目;如确定为几门,则考生的选考科目只要符合高校要求的几门中的一门即可)。提倡高校对考生选考科目不作限制,尽量体现兼容性、宽口径。
考生除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必考外,应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考试科目,考生在填报有关高校有学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志愿时,应有1门选考科目符合高校提出的学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五、录取办法
(一)总分计算和划线
我省普通高考“3+2”考试科目每门科目分值均为150分,满分为750分,以考生参加统考的5门科目原始分相加成总分,按招生计划数的120%划定全省各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投档和录取
1、各批高校录取时,省招办按考生5门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并按不超过高校计划数的120%投档,由各高校根据其预先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录取,其中高校可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总分、或按语文、数学、外语和专业选科4门总分、或按5门科目总分排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办按政策规定和高校《招生章程》监督各校录取工作。
2、经批准实行自主录取的高校录取时,可不受1:1.2的投档比例限制,自主提出调档比例。省招办将5门科目总分在省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全部投给高校,高校根据其预先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新生,同时由高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高考改革的精神,有助于高校选拔人才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2003年我省继续实行省属高校使用招生计划总数的5%,部委属和外省高校使用预留计划进行选择性招生的政策,用于自主录取符合政策规定的单科成绩优秀或具有其它特长等方面的学生。
六、体育、艺术类专业的选考科目、总分计算、投档办法
(一)选考科目和总分计算
体育、艺术类(含美术和音乐)专业选考科目办法与普通类专业一致。文化考试成绩按5门科目原始分相加成总分计算。
(二)投档
体育类专业(除运动训练等高校单独招生的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
美术专业用全省专业统考成绩的高校,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
音乐专业用全省专业统考成绩的高校,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
由高校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高校录取时,省招办对文化总分在省控线上的考生档案,按考生志愿并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全部投给高校,由院校自主录取。
七、合并第一批专科和第二批专科录取批次
由于第一批专科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数较少,为有利于招生录取,2003年将第一批专科和第二批专科两个专科录取批次合并为一个批次录取。
专科录取批次合并后,专科院校志愿数调整为六个。
八、改革“院校服从”志愿填报办法
考生志愿表“是否服从其它院校”志愿栏设置为有条件服从和无条件服从两栏:在有条件服从栏中,考生可以填报1至10所院校平行服从志愿;在无条件服从栏中,考生还可以表明除服从上述1至10所院校外,“是”或“否”服从其他院校。在录取服从志愿时,先录取填有1至10所院校平行服从志愿的考生,再录取填有无条件服从志愿的考生。
江苏省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改革要点
来源:江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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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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