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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张家港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张家港市招生办 作者: 时间:2006-06-02 点击:
2006年张家港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必须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方针,加快发展,促进改革,为我市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和谐社会,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和苏州教育局《2006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精神,深入推进高中段招生制度改革,巩固我市普及高中段教育成果,不断完善中招招生市场,引导学校公平竞争,学生自主选择,努力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高中段教育的和谐发展。
一、招生计划
1、遵循普职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确定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确保升学率在97%以上。
全市共安排招生计划12182人。其中,师范招生计划55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5370人;部(省)属高职招生计划2657人(本市办班点计划2556人);市属中专1576人(本市学校计划1160人);技工学校1251人(本市学校计划748人);职业高中计划1273人。
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计划招生,职业学校在实际招生中可根据生源状况作适当调整,但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招生部门同意。严禁各类学校擅自招生。
2、做好热点学校招生指标分配工作,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
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推行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与初中适当挂钩的办法”的要求,今年继续将梁丰高中招生总计划的7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在录取时,依据分配计划,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3、关心社会弱势群体,切实采取措施扶贫帮困助学。
各类招生学校必须建立完善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切实做好资助贫困生和奖励优秀生的工作。对未成年的“三无”、“五保”对象,免交学杂费。对低保户和低保边缘对象的子女,学费减免50%以上或酌情全免,保证每个特困对象的子女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同时,各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外来人员子女入学提供方便。
二、招生对象
1、报考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修业,下同)和往届初中毕业生,且综合素质评定合格者均可报考。外地户口考生的报考,按市政府《张家港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管理的补充意见》的规定执行。
2、限考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因中考舞弊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的考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资格审核
考生的报考资格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集体报名。考生在招办报名时须出具市教育局基教科同意报考的证明。
2、收费标准
(1)报名费12元,文化考试费每门9元。
(2)图像信息采集费8元。
(3)体育考试费10元;体检费15元。《中招专刊》5元。
(4)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每生8元。
上述各类考试和其他服务性收费共计112元。
四、填报志愿
部(省)属高职、中专学校需要填报志愿,实行按志愿网上远程录取。其他学校(师范、普高、市属中专、职高、技工学校),考生不需填报具体学校志愿,均实行招生市场录取,届时凭《招生市场报名卡》,按规定日期进入市场直接选择学校录取。
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8日—29日
五、考试和考查
1、考试性质
毕业会考与升学考试相结合。
2、考试、考查科目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和体育。
(2)考查科目
考查科目为生物、历史与社会、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劳动技术能力操作与信息技术实践能力。
(3)各科分值
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各为125分,政治满分为80分,物理、化学满分各为100分。
体育满分为30分。
中考录取总分满分为685分。
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成绩不记入录取总分。
(4)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学科均实行闭卷考试,政治学科实行开卷考试,体育学科实行现场测试。英语考试实行听力考试、口语测试与书面考试相结合。
(5)考试、考查时间
文化考试时间为2006年6月18日—20日,日程安排如下:
6月18日上午8:30—11:00语文
下午2:00—3:40物理
6月19日上午8:30—10:30数学
下午2:00—3:40政治
6月20日上午8:30—10:10英语
下午2:00—3:40化学
体育考试安排在四月份进行。
生物、信息技术实践能力和劳动技术能力操作考查安排在初二学年结束时组织考核。历史与社会、艺术与理化实验操作均安排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期中进行。
(6)部分加试项目
报考师范类各专业的均需进行面试和专业加试,由市招办在录取前统一组织实施。
报考部、省属高职、中专艺术类专业和其他特殊专业的招生考试按省规定执行。
本市有关学校有关专业确需进行面试的,由学校提出申请和具体办法,经中招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公布,并由市招办组织在6月22日统一地点、分校实施。
(7)考试组织
考试的考务工作,根据市招办规定的细则执行。
(8)查询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不公布,只通知本人。原则上不查分,如果考生和学校认为确有必要复查的,可由学校提出申请,到市招办办理查分手续。查分只核查有无漏批试题、积分和登分有无差错,查核结果确有差错的,立即予以纠正。实行标准化考试科目的客观题部分不查分。
六、综合素质考核
1、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综合素质评价包含初中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非统一考试科目中的实际表现,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达到的综合素质水平。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闪光点。等级是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作出评价。对综合素质的六项指标,均采用“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综合素质合格标准为:6项评价考核指标中,凡达到4项合格(C),即达到毕业标准。综合素质、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实践能力测试项目均合格者(包括补考),准予初中毕业。凡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可报考任何类别的高中段学校。
2、体格检查
考生均须进行体检。凡填报幼教、护士、食品、烹饪、医药等有关专业的考生,在中考后由市招办统一组织肝功能检查。
3、实践能力
考生均须参加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考查。
七、录取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即在综合素质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梁丰高中的分配计划实行提前录取;师范和普通高中(梁丰高中分配计划除外)和职业高中、市属中专、技工学校均实行招生市场录取,其中师范和普高实行网上招生市场录取;部(省)属高职、中专由苏州市组织实行按志愿集中网上远程录取。凡填报部(省)属高职、中专志愿的考生可以参加普通高中和高等教育预科班的录取,但不参加在现场招生市场招生的其他职业类学校的录取。达不到高等教育预科班分数线的考生将不进招生市场,待招生市场结束后,由市招办将档案送苏州市招办集中录取。未被部(省)属高职、中专校录取的退档学生,在本市职业类学校有关专业中调剂录取。录取日程安排如下:
录取时间 招生学校 录取形式
6月27--29日 梁丰高中统招分配计划 提前录取
7月1日师范、普通高中(除梁丰高中统招分配计划)招生市场(网上)
7月4日 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市属中专招生市场(现场)
7月10日 部、省属高职、中专 按志愿网上远程录取
7月25日左右 调剂录取 招生市场(现场)
3、各招生学校均在招生市场上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分数线。各校在完成统招计划后,可随即在市场上招收择校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03年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择校生的招生数为招生计划的20%,各校可以从择校生计划中拿出一定的比例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特长生。择校生的录取分数线一般控制在该校统招分数线下25分。择校生的收费标准,继续执行张家港市教育局、张家港市物价局、张家港市财政“张教[2005]112号、张价费[2005]32号、张财综[2005]20号”文件精神,即所择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下1—5分为2万元,6—10分为2.5万元,11—25分为3万元。各校所招新生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市招办统一印制,并加盖录取专用章。
4、各校要严格按照招生市场的有关规定,在指定时间进场招生,坚持学校公平竞争、学生自主选择。严禁场外招生。各初中学校要配合做好招生市场的组织工作,在规定时间组织考生统一进场。招生市场录取时由每个考生和家长与招生学校直接见面,不实行委托投卡。对在招生市场录取后不报到的学生一律在招生市场结束后按择校生调整录取。招生市场开设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5、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今年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未经批准的“实验班”一律不得招生。不得擅自设定“英才班”、“重点班”、“特色班”等名目并招生。
6、按省和苏州市规定,下列考生可加分投档。
(1)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现役军人荣立二等功以上或因作战荣立三等功以上,其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加10分投档;
(4)两院院士的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
(5)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最后一学年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录取时加10分投档;
(6)留学回国创业人员在国外连续时间达2年以上(含2年),其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
上述考生应在5月30日前向学校提供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由学校集中送市招办汇总,经市中招领导小组审验同意,并在张家港教育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后,由市招办统一办理加分手续。若考生有多项加分条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对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原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关于做好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八、加强领导,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
中招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大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市教育局专门设立张家港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今年中招工作的实施。中招领导小组由郭炳荣同志任组长,李宏平、黄大龙、章剑平同志任副组长,陶新荣、丁新忠、祁雪清、孙宝祥同志为成员。在招生工作中,要十分重视行风建设,切实加强招生过程中的纪检监察工作。市招办和各招生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规定,严格按计划招生,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市关于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规定,严格执行省、市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准乱收费。严格按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张家港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宣传纪律>的通知》(张教[2004]87号)的要求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防止徇私舞弊事件的发生。对招生人员及考生在报考和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参照原国家教委《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