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对象:
2006年报考高中学段学校(普高和中等职业类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升学体育考试,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参加体育考试者,不得升入高中学段学校。
二、考试日期:
2006年4月17-21日(各校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
三、考试项目与计分
1、考试项目
本次体育考试项目设必测和选测两类。必测类项目为立定跳远、50米跑(考生可任选一项,也可全选)选测类项目为1分钟跳绳,实心球、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由考生任选,即每位考生必须在这两类项目中完成三个项目的考试。考生可在规定的日期内选定三个考试项目,但选定后不得更改,选项截止日期2006年4月6日。
2、考试计分:每个项目采取等级计分制、满分为10分,三项总分为30分;每个项目设A、B、C、D四级,达A级者得10分;达B级者得8分;达C级者得6分;C级以下为D级得5分。每个考生按三个项目实际得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四、免试、减试:
因病、伤、残而不能参加部分或全部三个项目考试的考生,可由家长书面提出减试(即不参加部分项目考试)、或免试(即不参加全部三个项目的考试)的申请,并附学生的病历诊断证明等有关资料(需有原件和复印件),经学校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由学校汇总后在开考前15天报体育考试办公室审核后(原件退还给家长,复印件留下),由学校在校内张榜公布(含免、减试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减试项目)。对个别身体特别肥胖或矮小的学生,也可办理减试手续。
凡减试一个项目,该项得6分;免试学生得18分。
五、缓试:
凡因故(如女生例假)要求缓试者,应在考试当天向考点负责人申请缓试手续,缓试考生统一于4月30日进行一次性补考,若考生在规定的补考日期(即补考当天)因故仍不能参加考试,经复查认定后按免试处理,但必须办理免试手续。凡无故缺考者,以0分计。
2006年张家港市初中毕业生中考体育考试方案
来源:张家港市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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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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