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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提示

来源:张家港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07-04-25 点击:
一、2007年起,我省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课程将进行调整
    根据全国考委有关文件精神,我省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课程将于2007年起进行如下调整:
    1、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课“00010大学语文”和“00011大学语文”两门课程合并为“04729大学语文”(4学分)课程。“04729大学语文”课程将于2007年4月正式开考,原参加“00010大学语文”或“00011大学语文”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均可免考“04729大学语文”(4学分)课程。调整后,部分专业的毕业总学分会减少2学分,如不足70学分的暂不增加其他课程。
    2、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管理类专业的“00021高等数学(二)”课程调整为“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4184线性代数”两门课程。“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4184线性代数”两门课程将于2007年4月正式开考。原参加“00021高等数学(二)”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均可免考“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4184线性代数”两门课程。
    3、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土木工程类专业的不断拓展和国家注册工程师制度的需要,将2080806建筑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中的“02444水力学”课程更改为“03347流体力学”课程。原参加“02444水力学”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可免考“03347流体力学”课程(均含实践)。
    4、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业(独立本科段)中的“05759健康行为与健康促进”课程名称更改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其课程代码和学分不变。
    二、关于我省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调整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省将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的课程设置进行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1、调整后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统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和基础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课程,共6学分。包括“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学分)和“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学分)。“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其考试分数比重约占5%,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日期前6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
    农村自学考试实验区各专业也按上述要求设置思想政治理论课。
    独立本科段和本科专业(本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课程,共6学分。包括“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学分)和“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学分)。
    经济管理类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与其他类专业一致。“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6学分)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由全国考委经济管理类专业委员会根据经济管理类各专业的情况设置。
    3、现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0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0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0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和“0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5门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至2008年7月止,从2008年10月开始,我省将按照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安排考试,不再安排现行公共政治课的考试。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和基础科段的考生,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及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农村自学考试实验区各专业的考生,凡通过“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邓小平理论概论”的考生,须参加“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的考生,须参加“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独立本科段和本科专业(本科段)的考生,凡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1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5、公共政治课程调整后,涉及到的各专科专业和基础科段毕业总学分相应下调2学分;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本科专业(本科段)毕业总学分相应增加1学分;其他课程暂不作调整。
    三、关于师范类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及过渡办法的说明
    从2007年上半年开始,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师范类专业开始按调整后的新计划安排考试。省教育考试院文件对新旧计划过渡办法做了明确规定,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老考生可在报名点查阅相关文件,了解新旧计划课程对应替代关系及相关规定,按“报考指南”上公布的新计划报名参加考试,详细情况考生可登录江苏自考网站(www.jszk.net)查询。
    四、关于“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代号00317)”课程中增加《公务员法》内容的通知。
    省教育考试院[2006]24号文件通知:因“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代号00317)”课程大纲、教材的修订稿不能正式定稿和如期出版,考虑到《公务员法》颁布并已经生效的实际情况,为使考生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务员法》的有关知识,从2007年开始,该课程考试内容除使用原教材大纲外,须增加《公务员法》的内容。《公务员法》内容在试卷中所占比例不超过10%。如大纲、教材中出现与《公务员法》不一致之处,命题将以《公务员法》为准。
    五、关于自学考试“英语”课程免考的通知
    省教育考试院[2006]19号文件通知:从2005年6月起,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获得六级考试报考资格的考生,可免考“英语(一)(课程代号00012)”和“英语(二)(课程代号00015)”课程。考生凭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其它相关材料办理免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