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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招政策全解读

来源:张家港日报 作者: 时间:2008-06-20 点击:

     6月18、19、20日,我市1万名初三考生将参加一年一度的中考,全市共设31个考点共347个考场。日前,2008年中招政策正式出台,本期《教育周刊》为广大考生及考生家长详细解读。

招生计划

   遵循普职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确定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确保升学率在98%以上。

  全市共安排招生计划9712人。其中:师范招生计划25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4396人;部(省)属高职招生计划1275人(本市办班点计划1150人);部(省)属中专15人;市属中专3082人(本市学校计划2980人);技工学校916人(本市学校计划680人);外地职业高中计划18人。

   日程安排

   1、市教育局将于628日上午组织大型招生咨询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考生可通过电话16881600,于626日晚查询中考成绩,7月初开始查询各批次结果。

  3、录取日程安排:

 

 

 

网上招生市场录取工作流程

 

 

 

  照顾加分政策

  中招加分政策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区2007年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考生办理加分手续须知》和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08年苏州市中考加分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执行。

  (1)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现役军人荣立二等功以上,现役军人因作战荣立三等功以上;因公牺牲人民警察,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其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 

  (3)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加10分投档; 

  (4)两院院士的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

  (5)留学回国创业人员在国外连续时间达2年以上(含2年),其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

  (6)有香港和澳门地区户籍的考生在录取时加10分投档;

  (7)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8)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

  (9)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上述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供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和材料,由学校集中送市招办汇总,经市中招领导小组审验同意,并在张家港教育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后,由市招办统一办理加分手续。若考生有多项加分条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对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国务院《 残疾人教育条例 》和原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关于做好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 》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