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8年师范类毕业生报名参加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
根据张家港市教育局公布的招聘录用计划,凡具备规定的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的张家港市籍2008届师范类毕业生,专业对口,可报名参加张家港市教育局组织的录用考试。通过录用考试的毕业生和张家港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在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基础上,落实具体用人单位。
二、2008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程序和要求:
1、凡愿意回张家港市工作的2008届本市籍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在2008年 1月20日左右到张家港市教育局人事监察科登记报名,报名时请带好本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有关证书原件。
2、2008年2月下旬,张家港市教育局将组织本市籍师范类毕业生进行录用考试。
3、具体的报名考试时间,详见张家港教育信息网公布的《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2008年聘用新教师报名公告》
4、凡通过录用考试者,于2008年4月30日前与张家港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江苏省教育厅印制)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张家港市教育局印制)。凡符合我市“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规定的签约毕业生,参加2008年8月份由张家港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系统内部“双选市场”,落实具体用人单位,张家港市教育局开具行政介绍信。
三、张家港市教育局人事监察科联系方式:周学军 0512—58155289
朱国宏 0512—58155292
(请相互转告,本回执可复印,或查阅张家港教育信息网www.zjgedu.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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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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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院 、系、专业名称 |
家庭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手机及宅电) |
是否愿意回本市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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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回执于2008年1月15日前寄张家港市教育局人事监察科(2),邮编:215600

